【技术课堂】仪表排污规范要求
仪表排污绝非小事,它关乎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设备的稳定运行。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意见,到各行业详细的规范标准,都对仪表排污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要求。
然而,这些规范要求是否真正深入人心,在实际操作中又是否被严格执行?今天,就让我们一同了解这些规范,敲响重视仪表排污规范的警钟,探寻如何在每一个细节处筑牢安全与环保的防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三、优化装置设计,从源头全面提升防泄漏水平。
(五)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计时,要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对存在剧毒及高毒类物质的工艺环节要采用密闭取样系统设计,有毒、可燃气体的安全泄压排放要采取密闭措施设计。
AQ/T 3034-2022《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
表 A.11
六、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DL/T 5182-2021《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规程》
4 管路
4.1 一般规定
4.1.12 排污门下应装有排污槽和排污总管并引至地沟。
T/CAMETA 001036—2023《煤化工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7.2 就地液位仪表
7.2.2 玻璃板液位计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d)玻璃板液位计在连接仪表侧(上、下两个)应使用DN20锥形阀,锥形阀内件材质应符合GB/T 28776 的相关规定;该阀采用可拆卸阀座,配有钢球自封装置及手轮;玻璃板液位计的放空、排污尺寸通常应为DN15,并加堵头;
7.2.3 磁浮子液位计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d)法兰压力等级应符合配管和设备规定;放空、排污尺寸宜为DN15,并加丝堵;有密闭排放要求的磁浮子液位计,排凝阀宜为3/4"法兰阀;
7.3.2 浮筒液位仪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h)外浮筒液位仪表应带有排污阀,排污阀应为DN15。
SH/T 3005-2016《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8.2.2 浮筒液位计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g)外浮筒液位计应带有排污阀,排污阀应为DN15。
06、SH/T 3551-2024《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2.9 管路的排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操作和检修的位置,当测量有毒、有腐蚀性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介质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排放到装置内的密闭排放系统或指定地点,不得任意排放。
SH/T 3019-2016《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4.3.9 有毒、有腐蚀性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介质,应排放到装置内的密闭排放系统或指定地点,不得任意排放。
HGT 20510-2014《仪表供气设计规范》
6.2.1 供气总管分整体和组合两种结构形式。当总管很长时,应采用组合式安装较为方便。总管直径一般为40mm~50mm ,材质有不锈钢和黄铜两种。总管水平安装时,其坡度应大于3/1000,并在下游侧***低点装设排污阀。
7.3 排污
定期排污主要主要是针对测量易冷凝、易结晶、易沉积介质的仪表,这项工作应因地制宜,并不是所有过程检测仪表都需要定期排污。
排污主要是针对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浮筒液位计、导波雷达液位计等仪表,由于测量介质含有粉尘、油垢、微小颗粒、易结晶溶解盐等在导压管内沉积(或在取压阀内沉积或结晶析出),使仪表无法正常测量。
排污周期可由仪表工根据实践自行制定,然后定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