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强制与非强制检定的区别
一、强制检定压力表
(一)强制检定的法律依据
在压力表中,有一类特殊的存在,它们被国家明确规定为须***进行强制检定。这类压力表,我们称之为强制检定压力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主要包括: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所使用的***高计量标准器具;
3.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且已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涉及安全防护的压力仪表已明确纳入强制检定范围。
(二)压力表强制检定适用场合
1.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监测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监测
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配备报警装置的压力测量
5.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6.测量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
这些场合所使用的压力仪表,均需进行强制性周期检定。
二、非强制检定压力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除了强制检定器具外,还规定了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要求。这些规定以外的力表,被称为非强制检定压力表。使用这些仪表的单位,需要自行或送至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
三、非强制检定的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须***配备与自身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契合的计量检测设施,并制定相应的检定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明确本单位所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及其检定周期,以确保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能够得到定期的检定。因此,企业有权并可使用自身的计量检测设施对非强制检定压力表进行检定。
四、非强制检定的周期管理
关于强制检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其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来具体确定。然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指出压力表的具体检定周期。
压力表,作为测量准确度的关键仪器,被广泛用于各种工业和生产领域。其种类繁多,按照测量准确度可分为精密压力表和一般压力表。精密压力表的测量准确度等级较高,包括0.1、0.16、0.25、0.4级,而一般压力表的测量准确度等级则为1.0、1.6、2.5、4.0级。
对于精密压力表,其检定周期主要依据《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JJG 49-2013)第7.5条的规定。该规定指出,精密表的检定周期可灵活调整,但通常不应超过1年,具体取决于使用环境和频率。
一般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则参照《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JJG 52-2013)第7.5条的规定。根据此规定,这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同样需考虑使用环境和频率的影响。
所有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都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此外,若企业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其自身进行的检定也将被视为有效。对于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其检定周期则由企业自行决定,但需遵循《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JJG 49-2013)和《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JJG 52-2013)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