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控系统时钟同步的必要性和规范性设置要求
1、《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 3092-2013)
第5.3.7.1条:DCS应具备使网络中各个节点的时钟同步的功能。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GB 17681-2024)
第6.1.4条:各系统之间应保持时钟同步。
3、《化工装置仪表集散控制系统组态通用技术要求》(HGT 4599-2014)
第5.1.7条:控制系统宜配置外置标准时钟,并与其他仪表、电气系统进行时钟同步。
4、《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2013)
第5.3.7.4条:时钟同步器的授时精度不应低于1ms,守时精度不应低于 2μs/min。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第4.7.16条:系统应有时间校准功能,系统的时钟误差应≤5秒/24小时。存在多个子系统及远程设备时,宜使用全球时钟同步设备统一时钟。
6、《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规范》(TCAMETA 001011-2022)
第8.7.6条:应从时效性、可用性、完整性等方面测试验证是否可达到SRS要求的安全目标,系统功能测试宜包括冗余、掉电、负荷、时钟同步、系统诊断、网络通讯、工控网络安全等验证或测试,无法验证测试的功能可通过第三方测试证明。
7、《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20945-2013 )
第6.1.2.2.2条: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若由多个组件组成,应提供各组件与审计中心或时钟服务器时间同步的功能。
8、《石油化工仪表远程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设计规范》(SH∕T3181-2016)
第6.5 条:SCADA应在控制中心配置GPS时钟,SCADA网络中各个节点宜通过时钟同步软件实现时钟同步,同时也可同第三方应用计算机或网络发布时钟同步信号。
第6.5.2 条:SCADA,各节点与时钟源的同步精度要求:基于NTP/SNTP时钟同步宜采用±50ms、不应超过±100ms;其他方式时钟同步精度不应超过±100ms。
9、《石油化工电信设计规范》(SH/T 3153-2021)
第4.1.5条:g)时钟同步系统;
10、《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表4 :仪控系统安全检查,第19条:SIS应具备SOE(联锁动作原因追溯)功能,且具有实时报警功能。BPCS、SIS、CCS、GDS、PLC等系统应具备时钟同步功能,宜统一采用DCS时间。
11、《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集散控制系统(DCS) 第1部分》(GB/T 33009.1-2016)
第7.5.2条: 防护要求,c) 集中审计应根据系统的统一安全策略,实现集中审计,注意审计任务时钟保持与系统主时钟同步。
12、《数字化车间信息安全要求》(GB/T 41260-2022)
附录C中:b) 应根据系统的统一安全策略,实现集中审计,注意审计任务时钟保持与系统主时钟同步;
13、《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 22820-2024)
第4.0.14条:安全仪表系统设备之间应时钟同步。安全仪表系统应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时钟同步。
14、《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
第7.4.1.1条:c) 有逻辑联系的控制系统、监控系统、信息系统之间应时钟同步。
15、《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 20573-2012)
第9.2.2条:DCS通信系统宜包含一套装置时钟同步系统,以具有接收来自全球定位系统(GPS)的时钟信号的能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在自控领域均需设置时钟同步系统。具体采用软件设置还是硬件设置,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时钟同步系统的设置,对于确保企业内各控制系统之间的协调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以及保障生产安全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合理的时钟同步设置,企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时间不同步而引发的各种问题,从而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